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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为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以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二部分:普通高校)》(DB11/T 1191.2-2018)(附件2)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常规冷热设备、消防安全等。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各学院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组织对本学院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假期中加强巡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加强在寒假前后及假期中的安全巡查。各学院应使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记录检查情况,相关实验室在系统中上传隐患整改情况(操作手册见附件3),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二、 假期实验室安全重点提示
(一)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学院要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传导至“最后一公里”,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杜绝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出现管理松懈的情况。学生在放假期间开展实验,其指导老师必须知晓,并进行指导和安全提示,掌握学生实验动态,必要时现场指导。
(二)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检查好水、电、气、门、窗安全,观察窗不应遮挡。对不间断运行的仪器设备,要确保安全可靠,重点加强对老旧设备的管理,杜绝设备“带病工作”和“超期服役”。假期中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和抽查。
(三) 加强重要危险源管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有序存放、建立动态台账,气体钢瓶有效固定、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冰箱和烘箱周围不堆放杂物、不影响散热,烘箱使用前务必检查温度(程序升温)设置和箱内情况。
(四) 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实验室危险废物按特性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寒假期间按需安排危险废物分拣,其中2月9日至18日(除夕至正月初九)暂停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实验室应关注学院通知,及时配合分拣人员进行危险废物清运。
(五) 确保应急机制可靠。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安全员、导师等直接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放假前核对实验室门口安全信息牌上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如遇突发事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属于紧急信息报送范围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报送。
(六) 加强通宵实验管理。实验室应尽量减少安排通宵实验,确需开展的,须双人在场并于当日16时前向学院、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通宵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七) 落实实验室开放备案。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进行备案,1月24日前将备案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4)发至100048@btb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2日
联 系 人:赵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6898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