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良乡主校区办公管理的通知》(北工商党发〔2021〕3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疏解工作的整体部署,本着资源整合、配置合理的目的,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请各单位做好阜成路校区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整范围: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公共事务处、保卫处以及团委、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以及除食品与健康学院、轻工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国际经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的其余各教学单位。
(二)各单位须明确主校区办公人员,阜成路校区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可结合办公人员安排,设置综合办公室配备相应办公设施集中统一办公。
(三)各单位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按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正处级领导办公室面积不超过18㎡,副处级领导办公室面积不超过12㎡,处级以下不超过9㎡,确保两校区办公用房均不超标。
(四)如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需配备专用房间的,如库房、资料室、档案室等必要的辅助用房,由学校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按照工作性质严格核定,以保证工作的基本需求。
(五)各单位要按照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强化责任、扎实工作、抓紧时间完成办公用房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提出调整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觉主动做好阜成路校区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六)各单位对本单位阜成路校区办公用房进行自查和调整,于4月20日(下周二)下班前,将本单位阜成路校区办公用房调整方案上报学校办公室,并填写附件1《两校区办公用房分配一览表》,将调整方案和表格电子版发至xb@pub.btbu.edu.cn。
联系人:尹航 徐鑫 81353201
学校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