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海淀区卫健委以及甘家口卫生监督所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所有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根据以上通知,因学校医院无发热门诊,故对于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味觉减退、嗅觉减退、鼻塞、流涕、肌痛、结膜炎、腹泻等11类症状不能接诊,必须转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疗单位进行诊治。
请及时关注学校医院关于门急诊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我们会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动态调整。
公共事务处(学校医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