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请结合明年的工作计划,认真编报2016年分部门预算,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全面预算原则。预算编制要体现“业务先行、配置合理、厉行节约”的思想,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
(二)综合预算原则。预算安排要统筹考虑各类财政性资金及各单位的创收资金。
(三)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既要结合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
(四)统筹兼顾原则。在预算安排时,首先保证人员、水电、安全等各项刚性开支,在此基础上再安排其他支出,保证收支平衡。
二、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一)人员经费预算。人事处负责编报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种补贴与奖励的经费预算;学生处负责编报本科生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人员经费预算。
(二)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范围包括教学投入经费、科研投入经费、后勤运行经费、机关职能部门运行经费等。
1.教学单位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教学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教学及实验耗材、培训费、会议费、实习及毕业设计费、差旅费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学生工作经费;
(4)小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
(5)院系科研基金(由学校直接下达)。
2.教学辅助单位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宣传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耗材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小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
3.机关职能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耗材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小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
4.后勤运行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耗材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后勤运行费。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维修费、燃油费、绿化费、供暖费、燃气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各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2016年工作计划和业务实际需求,认真编报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注重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确保预算对事业发展财力保障的全覆盖。
(二)注重预算支出结构的优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注重预算支出内容的论证,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四)各单位经费预算如有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请填写相关计划表。
财务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