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结合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学生返校安排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部署,学校暂缓安排学生返校,继续线上授课,具体返校安排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对于因毕业、就业、实验、就医等特殊原因需返京返校的学生,一事一议,经学校审批后可返京返校,同时严格落实返京返校条件要求。
二、师生员工返校范围及条件调整
1.所有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返校前应完成14天健康监测。
2.返校前14日内有1例(含)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的师生员工严格限制进(返)京,不得返校。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非必须不进京。
3.自3月3日起,对于返京7天内返校的师生员工,在进京48小时、72小时核酸检测的基础上,需在进京4-7天之间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至少间隔72小时。
4.自3月3日起,对于返京7天后返校的师生员工,在进京48小时、72小时核酸检测的基础上,需持入校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5.在北京市内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防范区内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境外回国人员严格落实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返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不摘口罩。各单位要严格学生返校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坚决不可返校,违规返校的要严肃处理。
三、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师生员工情况;全面掌握每日京内外师生员工人数、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各单位要认真核查本单位返校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
2.加强返校师生行动轨迹管理,为快速流调打下坚实基础。严禁漏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或健康监测情况等信息,严禁带病返校返岗。
3.严格执行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出京再返京应执行48-72-72小时的核酸要求。
4.实行校园封闭管理,返校学生执行出校审批制。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举办集体活动,校内严格佩戴口罩。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按要求安排好线上教学、补考缓考及研究生复试工作。信息网络中心要做好线上教学的网络保障工作。
5.强化师生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定期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酸抽检(学生核酸抽检由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教职工核酸抽检由人事处负责)。对因就业、求职、实习等原因频繁出校学生群体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定期核酸检测。要强化毕业生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帮扶指导,为学生求职、就业、实习等刚性需求提供便利条件。
6.学生处、研究生院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强化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及时将学校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传达给学生,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
7.做好快递包裹、食品冷链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食堂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可溯源、进口设备核酸检测采样、快递收发管理、关键点位人员管理等防控措施,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8.严格落实冬奥和冬残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赛后移出期做好志愿者健康监测工作。
9.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如必须开会,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严格落实考试防疫工作,加强对考试期间防疫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0.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场地、防疫物资、应急人员力量准备工作,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公共事务处要做好校园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四、师生员工入校权限动态调整
1. 严把校门关,按照“非必要不入校”原则,原则上不予审批校外无关人员入校。所有师生员工入校需测温、扫码,加强两校区校门值守。
2.对有发烧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动态调整入校权限,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严禁上岗,核酸检测阴性后,持阴性证明方可回校上班。
3.对频繁出差的教职员工,返京后严格执行进京48小时、72小时核酸检测的基础上,需在进京4-7天之间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至少间隔72小时。
4.校外居住的师生员工的家属及同住人,离京返京应及时上报学校。人事处负责做好教职工家属及同住人的健康监测,及时掌握教职工家属及同住人的行动轨迹,加强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家属或同住人发热的,教职工也不得返校,应进行健康监测。
各单位要坚持严防死守、动态清零,压实“四方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深入细致的做好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位师生认识到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统一思想。如遇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履行请示报告程序,第一时间果断处置,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学生处、研究生院要将返校政策提前告知学生,确保校园防控平安顺利。
obao欧宝娱乐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