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为保证2015年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年终财务报销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研课题经费现金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支票领用报销截止日为12月15日。
二、部门行政经费现金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支票领用报销截止日为12月15日。
三、财政专项经费及学校基本经费安排的校内追加项目经费现金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支票领用报销截止日为12月21日。
四、各类型经费中的学生劳务费、专家讲座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支出请于12月15日之前录入酬金系统,并于12月15日之前将经审批后的纸质版交至财务处,12月15日之后财务处将不再受理本年度各种类型的酬金支出。
五、学生公费医疗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费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2016年1月12日至寒假前报销2015年12月发生的学生公费医疗医药费和住院费,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六、2016年支票领用报销开始日为1月1日,现金报销开始日为1月15日。除学生医药费和住院费以外的2015年下半年的支出票据(含科研课题经费和部门行政经费)可以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办理报销事宜,之后不再办理2015年支出票据的报销业务。
财务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