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以及教工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学校2016年政工职评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1.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党政兼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3.保卫、信访、计划生育、人民武装、老干部、学生工作等部门的专职干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二、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和继续教育
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参加外语考试;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须参加计算机考试;学历为非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须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指: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党政干部基础、政治理论、政治教育专业。
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免予相应科目考试。
1.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免试外语;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免试计算机;
3.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者,免试外语和计算机;
4、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者,申报中级职称,免试外语和计算机;
5.取得《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资格证书者,免试相应的科目。
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按照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年度考试通知组织开展,考试报名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形式。考试有关通知发布和网上报名地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网址www.bjld.gov.cn。
2016年继续教育审查的重点为24学时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凡政工专业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未达到72学时的,不得申报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继续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北京市政工职评办将于2015年12月中旬组织全市统一的政工职评资格审核,凡是拟参加2016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到市政工职评办现场审核资格,现场审核不接待个人。请于12月3日下班前将审核材料交组织部(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03,68984673)。
2.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4.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1份;
5.如需累计计算政工年限,需提供相关履历证明材料1份。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