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好“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组织领导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在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范围
各学院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场所,学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危险废物暂存柜。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及生物安全相关场所。
四、工作依据
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为依据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5月)
1.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2.制度体系及统筹工作层面自查
各学院、保卫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公共事务处,对涉及本单位的制度体系层面及需统筹开展的工作进行自查。
相关单位于5月8日17:00前将自查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检查要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整改方案、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电子版、扫描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
3.实验室层面实地检查
(1)安全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实验室:
5月7日,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研究生院、公共事务处对阜成路校区相关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参加检查人员9:00在彤程楼东侧大门集合)
5月8日,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研究生院、公共事务处对良乡主校区相关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参加检查人员9:40在工科实践中心门前集合)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汇总反馈至相关学院。
(2)安全风险等级为三级、四级的实验室:
各学院在5月8日前完成自查。
各学院督促实验室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各学院于5月8日17: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扫描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
4.5月10日前,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自查与整改情况,撰写《obao欧宝娱乐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教委。
(二)现场抽查阶段(2021年6-9月)
市教委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抽查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相关单位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1年10-11月)
学校向市教委提交整改报告。市教委对学校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自纠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校,市教委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材料报送邮箱:20170709@btbu.edu.cn
联系人:赵宏亮 68984752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