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保证广大师生假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卫处提示广大师生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一、加强治安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要做好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师生要加强治安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盗窃、诈骗及其他治安案件的发生。
师生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请锁门关窗,办公室和宿舍内不要存留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晚上睡觉时宿舍必须锁门;涉及财务业务重点单位,要按行业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要在自驾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防止发生车辆被砸盗、撬盗案件。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要提醒广大师生避免夜间或凌晨行走在偏僻街巷;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或办公室。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网络电信诈骗
不要相信“冒充领导或警察”、“电话欠费”、“电话涉嫌洗钱犯罪”、虚假中奖、银联卡透支、通知退费退税、冒充黑社会、订退或转让票、高薪招聘、网银升级、冒充亲友借钱、虚假股票信息、引诱汇款、网络购物交易、网络交友、冒充老师汇款等类型的诈骗;不要轻信不明对象的可疑信息、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三、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各类火灾发生
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及相关场所要保证人走电断;各实验室要妥善保存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理学生公寓阳台上的易燃杂物;宿舍内不得吸烟,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或设备。
加强防火意识,文明祭扫,共同防范森林火灾。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不要在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或随意野外用火,纸钱、香烛在指定区域焚烧,不乱丢烟蒂。扫墓时首先要清除坟墓周围干枯的杂草和树叶,以免烤燃引发火灾;要注意拜祭时焚烧物的管理,防止飞火引燃周围杂草;最后对焚化过的祭品应仔细检查,做到人走火熄,消除火灾隐患。
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自驾车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驾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霸王车、不开斗气车、不酒后驾车;行人过马路要注意红绿灯,要走斑马线,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保卫处全体同仁祝广大师生员工清明节平安。
保卫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