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市监察局关于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以及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2014年专项治理“三乱”及相关违规问题的工作方案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实施
学校专项治理“三乱”及相关违规问题工作,以各单位全面自查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专项治理检查小组进行抽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范围和时限
学校专项治理“三乱”及相关违规问题工作,检查201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相关行为。
三、主要内容
1、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间、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尤其是有无以校内外合作办学、培养机制改革为名的违规收费行为;有无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的行为。
2、有无违反规定强制服务对象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摊派费用等情况。
3、有无擅自设立罚款名目,确定罚款标准等行为。
4、有无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进行利益输送问题。
5、有无其他违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上述工作同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不断落实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自查自纠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25日结束。各单位对照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自查率要达到100%,学校抽查工作同期进行。
3、坚持突出重点,强化自纠和整改工作。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研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和制约流程。整改发现问题的要说明原因,并写出专题报告及整改结果报监察处。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三乱”及相关违规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查处。
4、9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报表(样式见附件)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监察处,(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09室,良乡行政楼311室 电话: 68984687、81373373)。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