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对学校、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放假期间开展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气瓶、设备以及用电安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鼓励学院用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可以“2023年中秋国庆前后实验室安全检查”为名创建院级检查活动,做好隐患闭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检查。
三、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各学院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加强对师生特别是新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要求。导师要将安全知识、技能列为对学生指导的重要内容,要掌握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学习动态,对危险性实验必要时应现场指导。
四、畅通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安全员、导师等直接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核对实验室门口安全信息牌上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如遇突发事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属于紧急信息报送范围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报送。确需开展通宵实验的,须双人在场并于当日16时前向学院、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通宵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