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申报名额
各单位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学校根据北京市下达名额择优推荐4名教师。
二、资助类别
A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4.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归国两年内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12年5月后归国)。
四、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B类的课题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六、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相关信息可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查询;
3.请申报人员将申报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学历学位、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4年5月23日前送至人事处。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rsc@pub.btbu.edu.cn。
联系人:张艳娥 电话: 68984575
人事处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附件:
5.拟申报2015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人员近3年成果情况汇总表
6.申报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