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及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不断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
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目前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状况(党员队伍结构比例情况);2013年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在总结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
(一)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要认真贯彻市委教育工委“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二)高度重视高端人才和青年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教师党支部要有针对性的积极开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列入发展计划,通过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员专家做联系人引领带动等方式,切实提高高端人才及青年教师的党员数量。
(三)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要坚持党员标准,突出重点。各学院党总支2014年发展学生党员人数,应按照学校宏观指导数制定计划。要严格审查“计划发展对象”的各项条件,对各支部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党员的质量,条件不成熟的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四)本科生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按照“一年级重点启蒙、个别发展,二、三年级全面考察、重点发展,四年级慎重发展“的学生发展党员的格局,年级分布按照:二年级占30%、四年级占20%,其他年级按相应比例分布的结构制定计划。
(五)在“计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要充分掌握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申请入党人数及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找准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确保制定的“计划”能充分体现学校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部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强化保证措施,全面完成2014年的发展党员计划。
(六)要严格按照计划所列名单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予发展。同时应注意毕业班发展党员的进度,原则上每年的3月份以后,不再办理毕业班学生的组织发展手续。大三、研二年级上半年发展党员一般应在4月完成。
三、报送“计划”的时间
因党内统计需要,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在12月26日前,报基层党组织2013年党内统计表。年底前报2014年发展计划及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03或304室)。
同时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纸质文档须基层负责人(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至zzb@pub.btbu.edu.cn,上报材料要严格按照表格(见附件)所列栏目要求填写,不要随意改动栏目名称。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