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京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初步评审和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廉小亲等4名教师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报人选。现公示如下。
北京市优秀教师:廉小亲、郭毅、王鲁娜
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沈毅
公示期限为201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人事处受理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的反映。
联系人:张艳娥
地 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电 话:68984575
人事处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