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申报数额
各单位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学校根据北京市下达名额择优推荐4名教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3年3月20日前送至人事处。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电子文档发送至rsc@pub.btbu.edu.cn。
联系人:张艳娥 电话: 68984575
人事处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附件:
5.拟申报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人员近3年成果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7日
(拟稿:张艳娥 审核:张晓堂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