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全市对台交流工作持续热络,赴台交流的质量和层次有所提升,为京台两地“大交流、大发展、大融合”格局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做好两岸交流工作,更好的把握新形势下两岸交流发展趋势,我办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有关精神,对本校赴台交流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上报《2012年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见表格),并于2012年12月27日前上报校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人:于 泽
联系电话:68984774
港澳台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拟稿:于 泽 审核:何明珂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