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淀区社保中心通知,2013年度公费医疗参保单位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工作将于2012年11、12月进行。请及时通知本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原则(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中必须包含一个基层医疗机构)于
联系人:李万山(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电 话:68984856,8135322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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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淀区社保中心通知,2013年度公费医疗参保单位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工作将于2012年11、12月进行。请及时通知本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原则(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中必须包含一个基层医疗机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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