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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将至,为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类各级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危化品实验室和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以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检查内容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二部分:普通高校)》(DB11/T 1191.2-2018)(附件2)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常规冷热设备、插排安全等。
(四)工作安排
6月30日前,各学院对所辖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
7月初,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学校实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实验室。
7月14日前,各学院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实验室认真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治到位。
二、 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重点提示
(一)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学院要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传导至“最后一公里”,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学生在放假期间开展实验,其指导老师必须知晓,并进行指导和安全提示,掌握学生实验动态,必要时现场指导。
(二)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检查好水、电、气、门、窗安全。对不间断运行的仪器设备,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带病工作”。暑假期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和抽查。
(三) 加强重要危险源管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有序存放、建立动态台账,气体钢瓶有效固定、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冰箱和烘箱周围不堆放杂物、不影响散热,危险废物按特性分类收集暂存、及时清运。
(四) 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遇大风、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注意提前关好门窗,加强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附件4)管理。以往存在漏雨、渗水情况的实验室,提前将仪器设备、化学品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公共事务处报修。
(五) 注意高温天气安全。开展化学实验时不得为凉爽方便而穿着吊带式衣服、短裤、短裙、凉鞋进行实验;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长头发同学需扎好、盘起。气体钢瓶、化学试剂及实验废液应避免高温和日光直晒。使用仪器时,注意检查设备及线路是否过热。特别注意不要将球形玻璃仪器放置在窗台上,避免发生聚光效应,引燃火源。
(六) 确保应急机制可靠。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安全员、导师等直接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核对实验室门口安全信息牌上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如遇突发事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属于紧急信息报送范围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报送。
(七) 加强通宵实验管理。实验室应尽量减少安排通宵实验,确需开展的,须双人在场并于当日16时前向学院、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通宵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八) 落实实验室开放备案。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进行备案,7月5日前将备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模板可调整)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保卫处
2023年6月27日
联 系 人:赵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68984752
报送邮箱:100048@btbu.edu.cn(此邮箱仅用于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和“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备案汇总表”,开展通宵实验的请按正文中要求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