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转发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人员范围和条件
我校在职教职工,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工作,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㈠2007年来,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为前两名的;或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为前两名的。
㈡2007年来,承担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规划重大专项等国家级课题首席科学家或子课题负责人的;作为第1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
㈢获得本行业领域、国际或国内顶级大师称号和荣誉的。
㈣2007年以来,获得过国际或国内本行业内最高奖励(包括项目获奖和个人成就获奖),排名为前两名的。
㈤能够表明在本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同行普遍认可的其他情况。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填报“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调查表”(见附件,一人填写一表,可加行),于2012年9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公邮rsc@pub.btbu.edu.cn。(请在文档名称中标注姓名和所在部门)
联系人:张艳娥 电话:68984575
人事处
2012年9月24日
(拟稿:张艳娥 审核:张晓堂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