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基本结束,现就中层干部聘任后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任中层干部,凡单位(部门)变动,现工作单位不在原党总支的,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二、机关党政职能部门“双肩挑”中层干部原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学院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机关党委。
三、中层干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流程:
(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上述要求,统一填写《中层干部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名单》(附件),5月24日前报组织部并通知组织关系转出人员。
(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接收到组织部开出的中层干部组织关系转入名单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并通知本人。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拟稿:崔新宇 审核:董竹娟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