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2012年5月1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王小艺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六个月)
张 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六个月)
李海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六个月)
张正平同志任研究生部副主任(试用期六个月)
钱立军同志任科学技术处副处长(试用期六个月)
付仕伦同志任规划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六个月)
王红英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六个月)
王鲁娜同志任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六个月)
郝琳琳同志任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六个月)
罗子明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试用期六个月)
林 刚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王 擎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六个月)
郑子云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六个月)
郭新愿同志任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副主任(试用期六个月)
姚洪越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六个月)
马春晖同志任图书馆馆长(试用期六个月)
张 斌同志任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六个月)
左 敏同志任网络中心主任(试用期六个月)
以上同志任期三年。
根据工作需要,徐康平同志任学校法律顾问。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