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自查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底收费及管理情况,填写自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13日前交监察处。
联系人:王红英 电话:68984687(阜成路校区综合楼210)
何 丽 电话:68984851(阜成路校区综合楼218)
监察处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