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我校将于2012年1月1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就医和报销流程、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缴费比例、打入个人社保卡的返还比例等问题,请到“校医院网页——医保栏目”查询,有关使用社保卡的问题,请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查询。
现就领取社保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于2011年12月 26 日派人到人事处签字并领取本部门人员的社保卡和使用手册。社保卡领回本单位后,尽快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和退休人员领卡,在确认信息无误并签字后再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有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签字的领卡表交人事处备案。如果社保卡中照片、名字、民族等信息有误,应立即交回人事处。
二、此次发放的社保卡有金融功能(为银联卡),请妥善保管。教职工和退休人员领取该卡后,可到任意一个北京银行网点进行激活,设置密码,2012年1月1日起即可使用。但社保中心打入个人帐户的费用,将在2月底或3月初到帐,如果此前持卡就医,请先用现金垫付。
三、部分教职工和退休人员因二次采集或申报较晚等原因,社保卡尚未制作完成,暂以领卡证明代替,待社保卡制作完成后,根据人事处通知,再用领卡证明换取社保卡。
四、原来参加过医疗保险的部分教职工和退休人员,此次不发放新的社保卡,按照社保中心要求,只需将原有社保卡进行卡同步处理后即可使用。只有蓝本没有社保卡的人员,应拨打96102热线或到北京市人保局网站、海淀区社保中心,查询本人社保卡的存放地点,取到卡后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社保中心进行卡同步处理。
五、属于医疗照顾的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社保卡由学校医院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六、与社保卡有关的领取、使用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万山
联系电话:68984856,81353220
人事处
2011年12月26日
(拟稿:李万山 审核:魏中龙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