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推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上台阶,强化学校通讯员队伍管理,鉴于学校院系调整后通讯员队伍变动较大,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重新选报确定本单位通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通讯员要求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
2.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积极为学校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做贡献;
3.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4.熟悉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单位发展动态和宣传工作尺度。
二、新闻通讯员的职责
1.积极宣传报送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2.了解和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党委宣传部,为开展好学校的宣传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3.配合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新闻稿件写作要认真负责,上报之前须经单位宣传负责人审核,重要新闻须经单位一把手审核。
2.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宣传工作,积极为通讯员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对教学、科研和管理动态较为熟悉的单位负责人,通过指导通讯员正确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动向,帮助其增强宣传的主动性,共同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和学校形象。
3.对于各单位通讯员上报稿件的情况,党委宣传部将在每月公布一次,作为年度宣传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
四、新闻通讯员的管理
1.各单位推荐的通讯员,由党委宣传部审定,合格者授予聘书;
2.通讯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通讯员每两年聘任一次;
3.党委宣传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4.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总结表彰会议,根据考核表彰优秀,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新闻通讯员的报送
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选拔1名新闻通讯员,并根据部门宣传工作的要求可另报1名摄影爱好者作为部门摄影兼职人员,选拔出的人员情况请按附表格式填写盖章后交到综合楼21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pub.btbu.edu.cn,截至日期2011年9月30日。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各单位须及时推荐新的通讯员并上报。
党委宣传部
2011年9月26日
附件: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联络表
(部门公章)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联络表
部门 |
名称 |
姓名 |
办公电话 (阜成路、良乡)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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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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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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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摄影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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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别震烁 审核:张春萍 编辑: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