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人员在妥善安排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申请,并于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至人事处(良乡校区行政楼211室或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联系人:张丽丽 张巍 电话:81353221 68987835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6.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人事处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