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长假将至,为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作以下提示:
一、开展假日安全防范教育
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重点是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治安案件,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及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凡在中秋、国庆期间返家探亲、外出务工、勤工俭学的师生应在各自学院和单位备案,有条件的应结伴同行,防止外出时被抢、偷、骗和意外伤害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往返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要防止个别师生员工因酗酒、斗殴、交通事故等治安问题或其他矛盾引发事端,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可预防性事故和案件发生。
两节期间,学校要求各单位、部门和班级不得组织集体出游活动。
二、做好本部门安全自查工作
各单位发现内部安全隐患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国庆节前有关职能部门将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抽查、检查,并要求逐一限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做好国庆活动安全工作
国庆期间校园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并落实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大型活动不出现安全问题。
四、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
各级领导要落实学校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措施,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各岗位的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所属各个部位的检查与监督,提高所辖区域内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消除隐患,使防火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学生公寓和出租房屋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要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校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近期,高校内入室盗窃、伤害、滋扰案件时有发生,尤以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内治安事件较为突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实验室和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看好自己的门,人走锁门关窗,并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所辖区域断电及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管理好现金和有价证券等。
六、加强学生公寓尤其是高层公寓管理
各楼值班员要严格管理,尽职尽责,加强对新老学生进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使其了解防范措施,管理好自己的财物,做好自身安全防范,防止发生失窃等治安事件。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要督促方庄、盛利达物业公司和嘉华学院做好对校内教学区、生活区安全管理检查等工作。
七、加强校内危化物品管理
对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要严格管理,遵守有关购买、保管、领用、回收规定,对存放危险物品仓库及实验室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假期要锁好门窗,做好通风工作。
八、落实学校《暂住人员治安管理规定》
各用工单位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先审后用”的原则,随时将人员变动的情况报保卫处备案,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九、加强校园出租房屋管理
各单位不得违章出租房屋,学校租赁房屋实行归口管理,必须掌握承租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表现,以防止发生各类治安问题。
十、向驻校单位通报校园安全情况
主管部门加强协调管理,要求驻校公司、建筑施工、物业餐饮等单位,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中的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要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十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各门卫和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假日期间对进入阜成路和良乡校区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制度,全校师生员工、驻校公司、施工单位人员要主动配合。
十二、加强两节假日值班
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并由各单位领导对全体值班人员进行工作职责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制度的强化教育。各部门的值班人员一定要尽职尽责,每天要对各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盗工作进行若干次检查,做到门卫不失控、责任区域不失控、重点部位不失控。
保卫处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