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科技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各院(系部)推荐,人事处严格按照推选条件进行审核,校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并排序,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排序予以公示:
排序 |
单位 |
姓名 |
1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连晓峰 |
2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徐春明 |
3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段大高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耿爱丛 |
5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叶 宏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罗红旗 |
有异议者,请将意见于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人事处(良乡校区行政楼211房间,联系人:陈小娟,联系电话:81353221)。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接待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obao欧宝娱乐 人事处
200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