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2008年学校评选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结果,申报人的教学效果、科研成果以及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打造品牌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现将确定推荐的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
全国优秀教师:杨有红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文科实践中心
北京市优秀教师:李宝河 秦艳梅
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李仁玉
公示期:2009年6月3日至6月9日
有异议者,请将意见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杨巧明,良乡校区行政楼209室,81353325
陈小娟,良乡校区行政楼211室,81353221
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接待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人事处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