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七期市属市管高校骨干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培训班的通知》(高师培[2009]0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 “双语教学”教师出国培训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高师培[2009]07号文件要求进行选拔。
二、选拔程序
1、各相关单位根据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选拔出推荐人选,于
单位 |
数额 |
单位 |
数额 |
经济学院 |
3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3 |
商学院 |
3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1 |
文科实践中心 |
1 |
|
|
2、学校将组织被推荐人选进行英语听、读、写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我校分配名额按1:2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人员。
(注:我校参加第七期市属市管高校骨干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培训班名额为2名)
三、培训经费
本着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该项目培训经费每人需85,000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资助20,000元,学校支付57,000元,教师本人支付8000元。
注:申报教师须提交申请报告,注明拟进行“双语教学”的课程名称,并填写北京市属高校“双语教学”培训班推荐表,按照推荐表要求提交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