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工商组字[2009]24号
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
2009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09〕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建设学科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要,择优推荐申请资助人员。通过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研究方向,选择最需要资助的人员。要坚持政治品质、学术道德和专业水平并重,真正把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属于单位重点培养对象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具备条件的同志申报,并以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和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上报材料应包括:
(一)项目申报材料
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电子版一份。
申报个人如有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09年申报《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情况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三)以往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以往获得个人项目资助,目前项目正在执行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一式2份;
2.已经结题、正在办理结题手续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一式2份;
3.以往获得个人项目资助并已经结题的,简要说明个人近三年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担任的社会职务等个人成长情况。
《进展调查表》和《结题调查表》均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报送时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数据文件电子版,纸质材料均要求加盖党组织公章。
以上三项材料以机关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上报,不接收个人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
报送材料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或良乡校区行政楼409)
电话: 81353215/68984673
有关文件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软件请从“北京党建”网站(www.bjdj.gov.cn)下载,原“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不再使用。
附件:1.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2.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09年申报《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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