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和市财政对政府采购批复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学校对09年专项预算批复项目执行进度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和时间要求,同时对建立2010年专项项目库做了具体的时间安排。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照有关时间要求执行,以保证学校09年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以及2010年专项项目库的建立。
同时,根据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项目需了解的政策文件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管理制度-上级文件)及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同时转载。(有关政策文件目录见下)
2009年专项执行纪律要求:
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和取得应有的效益;
严格按照批复项目支出预算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支出内容和用途。
时间要求:
2010年项目库建设进度安排:
9月,财务处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批意见,按照市教委、市财政下达的申报额度,整理上报学校专项预算文本。同时通知各项目单位准备评审资料。
10月—11月,各项目单位制订项目技术需求指标。
政策文件目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