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近期北京市启动了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2018北京榜样”评选表彰,北京市改革开放重大成就线索征集,“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等活动,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2. 第十四届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3.“北京榜样”评选表彰
4. 本单位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重大成就线索
5.“我与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故事
二、申报要求
(一)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1.2016年以来,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均可被提名推荐。
2.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善抓会管。
3.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思想理论建设工作持久有效,有专人负责,坚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作用显著。
4.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及手段创新,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和效果。
5.队伍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干部模范作用好,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作用,有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有效。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单位风清气正,团结向上,近三年来单位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每校限报1家基层单位(可不申报),曾获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的不再申报,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二)第十四届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 2016年以来,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被提名推荐。
2. 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
3.工作业绩突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作为。
4.创新能力较强。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5.工作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务实,密切联系群众,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为人清正廉洁。模范遵守上级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党员群众中口碑好、威望高。
7.每校限报1人(可不申报),曾获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不再申报,事迹材料500字以内。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及重点领域倾斜。副局级以上个人不参评,处级人员人选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酌情考虑。
(三)“北京榜样”评选表彰
1.年满18周岁的在校教职工、学生及科研团队皆可推荐。
2.被推荐人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科技创新、热心公益、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欢迎各校推荐科技创新典型)。
3.每校限报2人(可不申报),曾获“北京榜样”年榜人物、月榜人物、周榜人物的不再申报,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四)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重大成就线索
1.以“全国首创,首都特点”的标准,重点推荐本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线索。
2.每校线索数量不限,单个线索字数要求500字以内。
(五)“我与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故事
1.提交的故事应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导向性。能够反映时代主题,做到“一滴水见太阳”,通过小话题、小故事展现大主题、新时代。用讲述者亲身经历、亲耳所闻的故事,通过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变化,全面而深刻地镌刻我国尤其是首都经济社会、城乡建设日新月异的变化,生动描绘出我国尤其是首都人民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所呈现的中国精神。
2.故事征集活动包括文字征集和视频征集,所述故事应紧紧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突出个人亲历、亲闻,注重真实性、典型性,以凡人小事反映时代主题,以真实经历触发时代共鸣。
3.文字征集,字数不超过2000字,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实名投稿,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100字以内个人介绍。每校申报数量不限,获评作品我部将集中向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
4.视频征集,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结尾附对作者文字简介的画面(100字以内),参与活动前未公开在相关平台展播。
三、申报方式
1.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在申报表报送项目栏勾选相应选项,同一线索如符合多项征集内容要求的,可多选。
2.请各单位于6月4日(周一)上午10:00点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宣传部工作邮箱xcb@pub.btbu.edu.cn
联系人:马丹红 68984944
附件: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