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委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京教工〔2017〕18号)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支持计划”、“特聘教授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等五个人才计划,北京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各项计划人选推选工作。现就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除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支持计划、特聘教授支持计划外,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者均须为市属高校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017年3月31日前在职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2017年学校推荐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候选团队2个,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候选人3名,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候选人22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支持计划、特聘教授支持计划候选人不限额。
(三)入选2015年长城学者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但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参加申报。
二、推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支持计划候选人需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一流研究水平,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为北京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技术带头人;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除外);引进后全职在校工作。
(三)特聘教授支持计划候选人需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等高端领军人才;聘期为3年,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四)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候选团队一般应以北京市属高校的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攻关项目、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为依托,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基础、人才梯队和工作条件;创新团队成员须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问题,具有互补性、匹配性和完整性,已经形成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业绩;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教学或科研方面的造诣,具有取得同行公认的成果,有创新性构想,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民主的工作作风和公正的处事风格,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五)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候选人需在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须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2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5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年龄要求。
(六)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候选人需在高校教学、科研或管理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艺术体育类人才可适当放宽;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取得了较高水平成果,是所在单位学科领军后备人才或专业化高级管理后备人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
(七)其他条件、职责任务、待遇保障按照《“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见附件1)相应规定执行。
三、推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团队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在职能部门任职的“双肩挑”教师按照学科专业归口管理的原则,从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申报。
(二)各单位对申报者的材料认真审核和遴选,将推荐人选/团队的申请表及其他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经学校评审后公示,决定候选人/团队。
四、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
1.《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支持计划申请表》、《特聘教授支持计划申请表》、《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表》、《长城学者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3、4、5)一式7份,支撑材料1份;以上候选人/团队负责人事迹材料1份,内容准确、翔实,字数在3000字左右。
2.《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7份,支撑材料1份。
3.《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一式1份。
4.电子版支撑材料请按类分别放入对应文件夹:荣誉称号、获奖、论著、科研项目、发明专利、标准规范、成果转化、决策采纳、其他。
5.所有纸质版材料均用夹子加上即可,评审后人事处负责统一装订。
(二)报送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rsc@pub.btb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报送。
2.学校将于4月上旬进行答辩评审,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旻 王鑫鑫
电话:68984575
地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附件:
1.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的通知
3.特聘教授支持计划申请表
8.支撑材料格式
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