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新年将至,为确保师生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保卫处特别提示:
一、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切实重视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平安校园”提升工程的实施,在节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根据单位特点,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并按照网格化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保卫处。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严格值守和管理,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离开宿舍或办公室要随时锁门,节前离校时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电源;各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教育学生做好公寓安全工作,学生公寓严禁留宿他人,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三、做好交通管理工作。要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拒绝酒驾和疲劳驾驶,出行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防发生交通事故和敲诈勒索等意外案件。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避免发生汽车撬盗事件。学校公车要严格管理,不得出租。
四、做好防火管理工作。教育师生不得挪用消防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阳台上不得堆陈杂物。公寓内一律不准抽烟或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外出旅游不得进行野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得在校园楼宇内、室内和重点部位给电动车充电,防止发生火灾。
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节假日期间需要在校内进行的教学培训、各类活动和装修施工等工作的,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由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于12月30日下午17:00前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六、提高治安防范意识。禁止酒后滋事,禁止打架斗殴;外出旅游、购物、就餐时,避免与人争执,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发生纠纷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保护;不要乘座“黑车”,避免治安事件的发生。避免夜间或凌晨行走在偏僻街巷;避免陌生人进入宿舍或办公室;提高防恐防暴意识,尽量不到人员拥挤的地方,避免遇到恐怖暴力事件和踩踏事件的伤害。
七、提高防诈骗意识。近来社会上诈骗类案件高发,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进行诈骗。比如:冒充公检法或老师进行诈骗,谎称各种欠费和中奖进行诈骗,利用手机短信、电话诈骗;谎称同学、同乡、亲戚等其他身份,推销文具、化妆品诈骗、用银行卡转账诈骗等骗取金钱财物;盗用QQ号、微信号或飞信号等网络账号,通过聊天等方式进行诈骗;利用网络购物、网络购票等方式诈骗。广大师生员工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购买物品的谎言,不要轻信不明对象的可疑信息和电话;不把自己信息透露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八、做好值班工作。要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好节日值班,并于放假前将值班表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九、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及巡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或者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报告保卫处。做好应急准备,如果遇到突发事件请及时报告保卫处,并维护现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财产损失和生命危害降到最低。
保卫处24小时有人值班,如有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阜成路校区68984110,良乡校区81351110
十、在校外如遇到紧急事情需要求助请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医疗救护电话“120”。
最后,保卫处祝广大师生过一个祥和、安全、快乐的节日。
保卫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