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3.已获得市委组织部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4.自然科学类每个高校限报1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每个高校限报1人。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5.每个高校限推荐1个团队。
二、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于2016年5月26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完成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同时打印申报表纸质版交所在单位(一式五份)。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择优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并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2016年度北京市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申请人员一览表》和被推荐人、被推荐团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ub.btbu.edu.cn,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填报信息由学校进行初审,然后向北京市教委推荐。
(四)其他要求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联系人: 王鑫鑫 杨旻
联系电话:68984575
办公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附件:《2016年度北京市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申请人员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