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单位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学校根据北京市下达名额择优推荐4名教师。
二、资助类别
A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4.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承担的项目(课题)结束期应为2017年12月(含)之后。
5.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归国两年内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14年5月后归国)。
四、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6.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B类的课题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课题起止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六、网上申报
1.请各单位组织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4月28日前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完成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送学校人事处。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并上传相应附件。
联系人:王鑫鑫
电话: 68984575
人事处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师资科
人事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