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推荐名额规定,我校限推荐1人。
以下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一)已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的;
(二)已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
(三)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
(四)为已入选领军人才培养期结束后3年内的团队成员。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应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开发研究,工作在科研一线,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难题,科研水平先进,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后)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研发任务。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带动引领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四)海外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署工作协议并已全职工作两年以上(2014年1月1日以前回国)。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度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各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汇总表填写的数据后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
经过学校遴选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推荐人网上申报及报送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旻
联系电话:68984575
办公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电子邮箱:rsc@pub.btbu.edu.cn
人事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