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4〕211号)精神,自2014年3月起学校会议费实施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对没有编报或未经审批的会议计划将无法办理会议费使用事宜。
请各单位根据《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将2014年计划组织召开的会议逐项填入《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2014年度会议计划表》,并于3月6日下班前将表格上报财务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liucq@btbu.edu.cn),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委备案。
注:《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2014年度会议计划表》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财务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