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部门及全体教师员工:
为加强往来款管理,计划财务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审计要求,对五年以上未认领的暂存款(未认领来款)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截止2023年12月26日,尚有部分汇至学校账户上的资金,账龄超过五年,未能办理到款确认及收入入账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自然日,对于可认领的确认款项请在公示期间凭有效支撑材料至财务处办理认领手续,受理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7日,对于逾期仍无人认领的款项,将根据学校会议决定,由学校统筹予以核销。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