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精神,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对北京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要求,学校定于
一、检查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完成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情况。
2.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持续深入执行八项规定,改进作风情况。
3.学校各部门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4.学校人财物重点单位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情况。
5.学院贯彻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和院务公开情况。
6.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情况。
检查重点是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进行的工作部署,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和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安排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北京市及学校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按照牵头任务分工计划,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应采取切实的措施,尽快完成分工任务。各单位的自查报告于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组织检查组同时进行抽查,抽查的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汇总各单位的报告和检查组检查的情况,形成学校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项自查报告,于
三、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对照检查内容,实事求是的做好自查,认真总结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切实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为学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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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