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拓展北京
一、选拨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志愿到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二)青年教师应具备2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验,辅导员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青年教师和辅导员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三)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辅导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应具有挂职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遵守挂职工作纪律和挂职单位规章制度。
(五)身心健康。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均为半年,2014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青年教师、辅导员需全职工作。挂职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选拔程序
(一)学校组织报名,并审查、调剂和确认名单(
(二)单位和报名人员双选(
挂职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面试,双方确定挂职意向后,挂职单位登录管理系统确认拟录用人员。
(三)岗位调剂(
根据第一轮报名双选情况,确定是否开展调剂。调剂工作于
(四)确认最终名单(
挂职单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教工委、市委组织部确认后,最终确定挂职人员名单。
(五)岗前培训、上岗(7月上旬)
7月上旬,组织挂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有关说明
青年教师、辅导员挂职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学校发放。市委教育工委统一为挂职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和其他有关保险由学校承担。
联系人:张丽丽 电话:68984575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