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向北京市科委择优推荐1名(已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方式
教师自愿申请,各单位推荐,报学校人事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3.申报人为海外引进人才的,应已与用人单位签署工作协议并全职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以前回国)。
(二)申报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报人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已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科研水平同行公认,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申报人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在首都重大科技攻关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研发水平同行公认,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建设项目的研发任务。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将《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信息表》以及附件材料复印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需一致,电子版材料(申报表的WORD格式一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的PDF格式【要求签章齐全,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一份,申报信息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附件材料要求有目录并统一标明页码,具体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含项目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复印件。
3.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封皮及目录的复印件。请在本人姓名处做标注。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所获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6.研发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7.海外归国引进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工作协议。
8.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张艳娥
电 话:68984575
办公地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邮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
人事处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