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浓厚文明城区创建氛围,全方位提升市民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携手创城·“益”起精彩”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我校面向全体师生征集作品参与活动评选:
一、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二、征集主题
(一)中国梦。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等主题。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但不限于非遗保护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主题。
(三)精神文明创建。包括但不限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主题。
(四)文明新风。包括但不限于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主题。
(五)创城专项治理。包括但不限于“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治理非法小广告、堆物堆料、车辆乱停放,门前三包等主题。
(六)先进典型。包括但不限于道德模范、北京榜样、中国好人等典型人物故事等主题。
(七)诚实守信。包括但不限于诚信经营、遵守承诺等主题。
(八)生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低碳生活、绿色环保等主题。
(九)生产生活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等主题。
三、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2023年7月3日-7月13日
上级单位作品初评:2023年7月下旬
上级单位社会评审(初评结果网上展示):2023年8月中旬
上级单位作品终评:2023年8月下旬
揭晓仪式:2023年9-10月
四、作品报送
(一)作品提交
作品报送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3日,报送邮箱:xcb@pub.btbu.edu.cn,报送内容:作品文件、报名表(见附件)。
(二)作品要求
1.平面类作品: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或PNG,色彩模式RGB,压缩率不小于9,分辨率300dpi,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两幅以上视为系列(含两幅),系列作品请按顺序命名。
2.视频类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动画等形式,要求有故事情节,视频对白、旁白和解说等均须加配中文字幕。拍摄、编辑所用工具不限。时长2-5分钟为宜,最低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竖版视频最低分辨率要求为1080*1920。提交成片均以mp4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
3.报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品未公开发表,未入围其他赛事并获奖。
4.报送作品要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避免出现明显的地域特征和行业特点,适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传播。
5.报送作品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由作品上传者承担全部责任。
6.报送作品不得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择优将征集作品推送至全国公益广告大赛。
8.作品提交后,版权归创作者和活动主办方共同所有,需要提交给主办方原作品用于活动传播,具体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9.报送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五、奖项设置
作品经由学校上报至主办方后,经过主办方评审评定奖项,设置奖项如下:
(一)综合奖
1.平面类: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奖杯。
2.视频类: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奖杯。
(二)单项奖
1.平面类:
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
最佳视觉效果奖1名: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
2.视频类:
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
最佳视觉效果奖1名: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证书、奖杯。
(三)最佳组织奖
评选6个优秀推荐单位,颁发证书、奖杯。
六、注意事项
(一)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二)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投稿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作品概不退回。
(四)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五)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 张扬、吴慧中:6898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