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公安机关通知,要求学校依据《北京市集体户籍管理办法》和学生集体户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集体户清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清理户口人员
1.教职工:集体户内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北京市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落户条件、应销未销(含已变更国籍等)、已离职等人员。
2.学生:集体户内毕业离校满2年未将户口迁出学校的毕业生。
二、工作流程及分工
(一)通知告知
1.各学院根据学生户口清理名册,联系毕业生告知清理户口相关通知,登记学生联系方式,并将学生联系方式登记报送保卫处。(各学院负责)
2.各单位根据教职工户口清理名册将户口清理通知逐一提醒告知本单位教职工,并督促教职工配合办理户口迁出事宜,统计联系方式报送保卫处。(各单位负责)
(二)户口迁出
1.教职工及本人家属:执行本市范围户口迁移流程,本人携带户口页、学校户籍首页复印件、房产证前往房产属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具体事项可以通过学校户籍微信服务号咨询:13693622468。(保卫处负责)
2.学生:本轮户口迁移工作学校将实施“一站式”服务,本人联系户籍老师将落户地信息告知户籍老师,户籍老师将代为办理户口迁移证,协助将迁移证邮寄本人,并指导本人至落户地办理落户。具体事项可以通过户籍微信服务号咨询:13693622468。(保卫处负责)
三、管理措施
1.教职工、家属拒不配合迁出人员:暂停办理户籍相关业务,不予借用本人户籍页和学校户籍首页复印件。
2.学生拒不配合迁出人员:按照规定由派出所直接执行迁出,户口将处于空挂状态(无法办理身份证和相关户籍业务)。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学生联系和告知工作,确保学生知晓事项,明白户口被直接执行迁出后对生活、工作会造成影响。
2.各单位做好涉及清理户口的教职工思想工作,让教职工明白此项工作是北京市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政策要求执行户口清理工作。
3.各单位及时将涉及人员联系方式通过微信服务号报送至保卫处户籍王老师(13693622468),咨询问题也可以通过微信服务号咨询王老师。涉及人员名单出于保护个人隐私考虑,将一对一通知各单位。
保卫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