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拓展北京高校博士生(后)、青年教师和辅导员的社会实践渠道,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和智力优势,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为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人才支持,2013年,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根据相关文件继续开展组织选拔博士生(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现就我校组织选拨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志愿到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二)青年教师应具备2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验,辅导员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青年教师和辅导员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三)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辅导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应具有挂职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遵守挂职工作纪律和挂职单位规章制度。
(五)身心健康。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均为半年,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青年教师、辅导员需全职工作。挂职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选拔程序
(一)学校组织网上报名,并审查、调剂和确认名单(5月8日至5月21日)
1.组织网上报名(5月8日至5月16日)
5月8日至5月16日,报名人员可登录“2013年博士生(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网络报名系统”http://pxjl.bjbys.com.cn/gzbm进行自愿报名,网络填写完成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首都高校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推荐表》或《2013年首都高校辅导员挂职锻炼推荐表》,经所在部门签字同意后,交至学校人事处(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4室)。
2.审查、调剂并确认名单(5月17日至5月21日)
学校人事处按报名要求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并对报名重岗人员进行调剂,原则上一个挂职岗位本校只能有一人报名。
(二)报名情况初审(5月22日至5月24日)
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各高校上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汇总,并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确认,然后再对报名汇总表和推荐表按挂职单位进行分类汇总,并分别发送至相关挂职接收单位。
(三)单位和报名人员双选(5月27日至6月8日)
挂职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简历进行初审,安排见面,进行双选。6月8日前挂职单位将确认挂职人员名单报北京教育人才中心。
(四)调剂(6月13日至6月20日)
根据第一轮双选结果,结合总体工作安排,开展调剂。6月20日前用人单位将录用的调剂人员名单反馈至北京教育人才中心。
(五)确认最终名单(6月21日)
北京教育人才中心整理最终挂职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
四、有关说明
青年教师、辅导员挂职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学校发放。市委教育工委统一为挂职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和其他有关保险由学校承担。
联系人:张丽丽 电话:68984575
附件:2013年首都博士生(后)、高校青年教师和辅导员挂职锻炼岗位需求统计汇总表
人事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