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各类会议安排要求通知如下:
1.会议范围界定。本通知所指的会议为:决策部署传达类、工作安排部署类、跨部门议事协调类会议,不包括上级要求召开的会议、学院教学学术研讨及师生座谈会、校领导分管领域内部工作会议、学校紧急会议以及破解学校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的专题研讨会。
2.总体排会原则。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学校层面跨部门的全校性会议、学校层面的培训类会议、学院层面的全院大会,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二召开。校领导召集的跨部门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二召开。学校办公室加强会议统筹,工作内容和参会人员有交叉的不同会议应合并召开。周二学校部署的工作,二级单位原则上在当天进行传达部署。
3.精简会议要求。校内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提倡合并开会,开短会,力戒空话、套话,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凡已确定召开时间的会议,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临时调整。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部门要与参会部门一对一沟通,充分酝酿上会事项,把协调工作前置。会议召开时,与会部门不泛泛部署工作和讨论细节内容,提高会议效率。
4.创新会议形式。能以电文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另行召开会议。鼓励召开线上视频会议,但要防止“云上”形式主义。鼓励召开现场会,把会议开到一线。
5.控制会议时长和规模。校领导召集分管业务或联系单位组织的会议活动,原则上控制在1小时以内。二级单位层面的会议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能缩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随意扩大规模,严格控制与会人员数量。
6.强化督办落实。学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精神,精简会议数量,切实改进会风,以良好的会风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会风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单位问责,并将改进会风纳入干部考核和巡察范围。
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