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京宣发[2012]89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年度北京市中青年社科理论“百人工程”培养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百人工程”培养人选的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特别是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学者。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3.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学风端正,为人正派,有良好的学术操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具有以下条件的学者优先:(1)学术成果在国家或省部级评奖中获过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2)本人担任过国家或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3)承担北京市级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被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4)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及本学科权威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含3篇)论文,出版过2部以上(含2部)专著。
上述成果或荣誉均要求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属合作的,应是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二、“百人工程”学者的培养计划
1.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百人工程”学者承担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社科出版基金”优先对“百人工程”学者进行资助。
2.设立“百人工程”学者专项课题。结合北京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定向委托“百人工程”学者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3.搭建“百人工程”学术交流平台。建立“百人工程”学者定期座谈、联谊制度,不定期组织“百人工程”学者座谈会、联谊会,健全社科研究与政府决策需求对接机制。
4.完善学者调查研究制度。组织“百人工程”学者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开展学术考察和社会调研。
5.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市属新闻媒体和理论刊物,加大对“百人工程”学者及其成果的宣传力度,为“百人工程”学者成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百人工程”学者的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百人工程”学者人选的推荐工作,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相关人员准备材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上报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统一评审选拔并推荐上报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秦妍
联系电话:68984875
党委宣传部
科学技术处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