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由于学校正在进行中层干部换届,结合当前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资产底数清晰,现就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工作提示如下:
1. 请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此次工作交接履行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北京高校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查询具体资产信息,打印“本单位资产总账(按教育)”(见模板1),由交接双方行政一把手签字盖章,交由资产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存档,切实负起资产管理责任。
2. 由于资产账目是以单位为基础的,原则上各项资产应保留在原单位,不得随意进行搬离、调剂。
3. 如确有需要进行资产搬离和调剂的,请与资产原所属单位及拟调入单位行政一把手协商同意后,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系统“单位调拨”模块中生成资产调拨单(见模板2),经资产所属单位及拟调入资产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调拨手续。
4. 各单位如有资产配置需求,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4月26日(星期四)17:00前将书面资产配置需求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凡在本次资产清查中或中层干部资产交接、调拨过程中有任何不明事宜,请及时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68987238、68985509、6898476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4月24日
(拟稿:王晓华 编辑:李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