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和北京市的部署,紧密联系学校转型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宣传学习雷锋精神,让雷锋形象和学雷锋的先进典型深入人心,象雷锋那样树立爱党爱国的坚定信念、助人为乐的宝贵品格、敬业奉献的高尚情操、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积极创新内容、创新手段,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学雷锋、教职工立足岗位学雷锋、大学生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等,使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和党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师德建设和德育工作取得新成绩,不断提升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和创新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学雷锋活动要加强组织引导,坚持立足基层、扩大参与和受益面,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师生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师生乐于接受的渠道,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坚持统一组织与师生自觉开展活动相结合、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学雷锋活动深入细化、取得实效。
(一)积极开展宣传学习雷锋活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每年3月利用各种校园媒体,集中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学雷锋先进典型,使雷锋的光辉形象和崇高精神深入人心。通过主题演讲、报告、座谈、研讨、读书征文等多种形式,深化对学雷锋和雷锋精神的认识、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学习雷锋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强对社会及学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师生员工树立体现雷锋精神的多种学习榜样,增强学习雷锋活动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认真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见行动,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雷锋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要根据本单位和各自岗位工作实际,每学期组织一次学习雷锋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雷锋先进事迹和雷锋精神的实践活动。深入做好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活动,全面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功能,增强活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党组织。学校有关部门要对此开展指导、检查和评比。
(三)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雷锋的典范。校、处级领导干部要做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要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制度,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敢抓、敢管、敢于批评、敢于负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广大教职员工要立足岗位学雷锋。学雷锋活动要与加强教职工的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规范从教、从业行为。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广大教师要学习雷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师德师能。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辅导,当好班主任、辅导员和学业导师,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奋发成才。
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要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和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做到精细周到、节俭高效、优质服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工发扬奉献精神,指导、帮扶学业或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为“绿色北京、科技北京、人文北京”建设服务。坚持每两年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大学生要积极开展“永远的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使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学雷锋活动要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要从服务校内特别需要的群体做起,建立以学校内部和周边的居民社区、社会福利单位、中小学校等为主的志愿服务基地,打造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构建更加完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
大学生要积极响应《北京高校学雷锋行动计划》有关 “四个一”的号召,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雷锋志愿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全校学生每人每年要参加一次校园义务劳动,参与一项校外志愿服务和北京市、学校的每周六“学雷锋志愿活动日”活动,续写一篇雷锋日记,帮助一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大力倡导志愿精神,鼓励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完善考核激励制度,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大学生学习雷锋的重要载体,做到志愿服务活动人人都参与,周周有行动,确保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学校将把学习雷锋精神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推进“红色1+1”活动和“十乡百村千人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六)积极开展“与雷锋精神同行,寻找和学习身边的榜样”表彰奖励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学雷锋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事迹,每年举办报告会、宣讲会、表彰会等,大力评选、宣传师生员工中学习雷锋的先进典型。把“感动中国人物”和英雄模范人物作为学雷锋的生动教材,用社会和身边的好人、好事教育师生,催人奋进。结合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以“学雷锋树新风”为主题积极推动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与市委教育工委《北京高校学雷锋行动计划》相衔接,学校每年评选若干个“雷锋班”、“雷锋党支部”、“学雷锋先进个人”和“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团队”,进一步优化教风、学风和校风,努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气,构建和谐校园。把学雷锋活动与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与践行北京精神有机结合,发挥学校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的示范作用,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的文化建设。凝炼学校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凝心聚力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团委等各部门、各党总支各学院等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学雷锋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全校学雷锋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负责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总结、推广校内开展学习雷锋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经验。
(三)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学雷锋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检查、考核、评比。
(四)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主要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细则,加强对各部门学习雷锋精神、履行岗位职责的指导、检查、考核和评比。
(五)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对学生学习雷锋活动的组织、推进,开展学生学习雷锋先进典型的评选,组织优秀学生报告会,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影响力。开展文明宿舍和文明班级等创建活动,并制定完善考评措施,将学雷锋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负责学生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安排、检查考核,指导团学组织发挥学雷锋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建设志愿服务基地,做好与社会志愿活动的对接等。
(六)各党总支、各学院、各机关处室都要积极贯彻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师生和管理和服务人员学雷锋活动的落实和推进。把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实践雷锋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创新推进,努力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