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2011年度未执行完的专项,经财政批复已经到账。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2011年项目经费使用截至到2012年6月底,未按期执行完毕的,将被收回国库并不再下拨。请各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合理安排专项支出。
财务处
2012年1月13日
各项目单位:
2011年度未执行完的专项,经财政批复已经到账。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2011年项目经费使用截至到2012年6月底,未按期执行完毕的,将被收回国库并不再下拨。请各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合理安排专项支出。
财务处
2012年1月13日